储存

避免受热,潮湿,光照的影响。储存温度为+5°C 至+25°C!只能使用原包装进行运输和存储。禁止注满和转注!禁止稀释溶液!每次使用完校准液需立即盖紧瓶盖!

有效日期:应在首次打开校准液瓶子后的90天内使用完;如果瓶子未开封,则有效期可保持至包装上标注的时间。